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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关于2017年4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6-12-20 19:45来源:金华市教育考试院
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7年4月自考报名工作仍采用原办法报名,网上报名暂不实施。另接省里通知,自2016年起,转考办理时间改为每年1月和7月,与自考报名同期办理,免考办理时间不变,仍为每年3月和9月,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不要错过办理时间。

自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及考生须知如下:

2017年4月考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月7 -8日进行,报名地点:金华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丹溪路517号),金华市区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县(市)自考办报名时间安排如下:武义1月10-11日、浦江1月10 -11日、磐安1月10-11日、兰溪1月5-6日、东阳1月12 -13日、永康1月11 -12日,报考地点在各县(市)办公所在地。
特别提醒:本次开始,金华全市均不再设置补报名环节,请考生务必在公告的报名时间范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开考专业情况:详细开考专业及开考课程请查阅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自学考试版块。

二、报考条件: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护理专、本科要求: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专业。

三、报名手续:首考生凭身份证,续考生凭准考证参加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填写有关报名表(专业代码、课程代码等务必正确清楚填写),首次报考者须进行现场数码摄像。从2016年10月考试报名起,首次报考已满5年的考生到报名现场拍照,以更新考场核对单上的考生照片信息。原有准考证上照片不作更新。

四、各专业计划及2017年4月份报考简章、论文选题等信息,考生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询,也可在报名现场查询、咨询。

五、根据《浙江省自考委关于在我省全部自考专业中试行大选修的通知》(浙考委[2012]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在全部专业中试行大选修制。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突破了自考课程选修的专业限制,实现了科学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需求的三位统筹。需要了解的考生可以登入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和金华教育网()查询相关计划。

六、自2016年10月考试起,考生须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咨询电话:82471652、82469621、8246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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