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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关于2017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7-06-28 21:14来源:金华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10月自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市辖区:
报名时间:7月12 -13日
报名地点:金华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丹溪路517号)
联系电话:82469621、82469622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武义县:
报名时间:7月5 - 6日
报名地点:武义县溪南街289号,教育局一楼(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87643314、 87643369
 
浦江县:
报名时间:7月11 - 12日
报名地点:浦江县环城西路25号招生自考办公室
联系电话:84135562
 
磐安县:
报名时间:7月6 - 7日
报名地点:磐安县招生办(安文镇上后埂路66号)
联系电话:84662828
 
兰溪市:
报名时间:7月5 - 6日
报名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教育局5楼
联系电话:88821138、88849552
 
东阳市:
报名时间:7月14 -15日
报名地点:东阳市汉宁西路252号教师进修学校东二楼自考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86623590
 
永康市:
报名时间:7月12 -13日
报名地点:永康招生办(金马路501号永康招生办一楼)
联系电话:87170968
 
二、考试收费

本次报名,金华市辖区社会考生首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缴纳报考费(集体单位报名的考生除外)。考生务必在现场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1、收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04)225号、浙价费(2006)137号文件规定,理论课48元/课次,实践课10元/人。
2、缴费时间:2017年7月15日10:00起至2017年7月17日24:00止。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将视同放弃本次考试的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3、缴费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
4、缴费指南:见金华教育网教育考试板块《
自学考试报考费自助缴费操作指南》(网址: /art/2017/6/28/art_11994_921337.html)。

三、报名有关事项及要求
 
1、报考条件: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护理专、本科要求: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专业。
2、本次开考专业及课程情况:详情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阅《2017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报考论文的考生请提前查询论文选题代码,查询网址:
3、报名手续:首考生凭身份证,续考生凭准考证号参加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填写有关报名表(专业代码、课程代码等务必正确清楚填写),首次报考者须进行现场数码摄像。从2016年10月考试报名起,首次报考已满5年的考生到报名现场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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