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串讲笔记 >

2019年自考《犯罪学(一)》试题复习(十一)

2018-12-19 10:54来源:浙江自考网

2019年自考《犯罪学(一)》试题复习(十一),由浙江自考网整理,供2019年4月浙江自考1030401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自考学习。
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犯罪学的学科作用主要有 ACDE

A.认识犯罪

B.打击犯罪

C.为制定和完善刑事政策、刑事法律提供依据

D.为预防犯罪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E.为培育犯罪预防的社会基础提供帮助

32.犯罪学采用的社会调查的具体方式主要有 CDE

A.统计法 B.心理分析法

C.访谈法 D.问卷法

E.文献法

33.当代中国犯罪现象的特征 ABCDE

A.经济领域犯罪严重 B.流动人口犯罪突出

C.群体性犯罪增多 D.职业犯罪比重增加

E.犯罪类型和手段的地区差异缩小

34.下列有关犯罪人的表述中,合理的有 ABCDE

A.犯罪人是犯罪现象构成的核心

B.犯罪人是犯罪行为的载体

C.犯罪人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D.犯罪人包括不被刑法规范为实施刑罚的未成年犯罪人

E.犯罪人包括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实施了符合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

35.犯罪行为运作机制的动作方式具有 BDE

A.间断性 B.连续性

C.不规则性 D.律动性

E.向度性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36.比较分析法: 是指把资料中不同单位的同类因素或同一单位不同时期的同一因素进行对比,以发现它们之间异同的方法。

37.犯罪后果: 是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客观事物的变化,一般是指其造成的具有危害性的结果。

38.犯罪的起伏律: 是指无论犯罪发展的总趋势如何,其在特定社会发展阶段上会出现时起时伏、波浪式的发展变化。

39.人格障碍: 又称变态人格、病态人格,是受个体内外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偏离正常的人格畸形。

40.职业型被害人: 是指由于其职业特征,容易成为犯罪行为的侵害目标的被在人。

41.因果分析预测法: 是从分析事物变化的因果关系入手,通过统计分析和建立数学模型,揭示预测目标与其他相关变量之间的数量变动关系,进行定量预测的方法。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42.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原则。(2)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简述刑罚个别化原则

(1)刑罚个别化原则是实证犯罪学派关于犯罪预防的主要观点。(2)实证犯罪学派反对古典犯罪学派的一般预防理论,主张刑罚的个别化。(3)实证犯罪学派认为只有针对不同的犯罪人使用不同的刑罚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作用。

44.简述经济发展与犯罪增长的关系

(1)经济发展与犯罪增长之间并不存在同步的必然联系。(2)经济因素作为条件,对犯罪有影响,它同犯罪既有联系,又不是惟一起作用的因素。(3)经济因素只有同其他条件结合在一起,形成合力,才能起作用。

45.简述"三抓三促"防控工作的要点。

(1)抓点、线、面相结合,促社会面防控能力的突破。(2)抓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促安全防范能力的突破。(3)抓管、控、治相结合,促治安管控能力的突破。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小题10分,第47小题12分,共22分)

46.试论述私有经济对犯罪的消极作用

(1)私有经济固有的本质特征是逐利性、自发性和盲目性。(2)私有经济的特征与罪恶相联系,主要表现在:①私有经济与剥削现象紧密相连;②私有经济产生的剥削,激化了对抗性的矛盾和冲突,导致犯罪大量发生;③有的私有经济业主,由于惟利是图思想的驱使,不顾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常常干出违法犯罪的勾当,破坏法律、蔑视道德;④有的私有经济业主,由于有了钱财,追求奢侈生活,骄奢淫逸,嫖娼、纳妾,进行犯罪活动;⑤有的私有经济业主,由于有钱缺权,便采取以钱开路的手段,腐蚀国家干部,导致社会腐败风气盛行。

47.试论述犯罪学的学科性质

(1)犯罪学是以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学科为基础,并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揭示犯罪现象及其原因,探索防控犯罪对策的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2)犯罪学以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学科为基础是由犯罪问题的特点决定的。①犯罪行为的认定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和法学的相关研究成果;②无论是犯罪现象还是犯罪行为,都深受社会生活环境的各种因素的影响,而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为研究这种影响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基础;③犯罪也是通过个体特定的生理机制和心理活动体现出来的个人行为,探计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离不开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成果。(3)犯罪学的综合性是由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决定的。①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为研究对象,其研究任务是任何一门单一学科或边缘学科都无法完成的;②只有综合地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犯罪的问题,才能得出全面、客观、科学的结论。
以上为2019年自考《犯罪学(一)》试题复习(十),供浙江自考生学习,单选题可查看:2019年自考《犯罪学(一)》试题复习(十)单选题,

上一篇:2019年自考《犯罪学(一)》试题复习(十)

下一篇:2019年自考《犯罪学(一)》试题复习(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