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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宪法学》试题复习 (六)

2018-12-30 11:24来源: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网为大家整理2019年自考《宪法学》试题练习 (六),供自考生参考。
国家性质

简答题

1、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是怎样的?

答: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 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我国多党合作中包括哪些民主党派?

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3、 试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职能的具体内容

(1)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 的行 政权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2) 民主监督:是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3)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会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4、 试述当前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1)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 6 条确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明确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另外,由于我国 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非公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宪法第 6 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宪法第 6 条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 配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分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指按照社会成员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报酬,它是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国家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形成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 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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