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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浙江警察学院】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登记的通知

2013-06-12 12:49来源:浙江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有关自考生:

   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我校学生自考本科毕业登记时间为5月24日下午8:30-12:00,地点在杭州市教育考试院二楼大厅(杭州市密渡桥路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请自考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时到达,不要错过时间(逾期者只能在下半年11月份申请毕业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上网查询本人的自考课程成绩(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自考查询中心,网址:http://www.zjzs.net),打印本人的自考课程成绩档案(如果目前查不到成绩档案,请过几天再查,在毕业登记时带上)。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于5月22日到23日做毕业生网上预登记(网址:http://www.hzjyks.net/),杭州教育考试网上--团体登记--选浙江警察学院---输学校密码-(619728)--输考生身份证号 再输入信息---打印---规定时间来考办现场办理填写后打印“毕业生登记申请表(草表)。
   二、毕业登记应交验的材料
   1、全国英语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证或英语(二)课程合格证。遗失者必须在5月24日上午前到省教育考试院(杭州市文二路331号)办理成绩合格证明(带上身份证,按规定交费)。
   2、自学考试准考证(必须与课程合格证上的准考证号码相一致),缺少的要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补办。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申请表、档案袋(空白申请表和档案袋在办理毕业登记现场领取,申请表填写要求见附件)。
   5、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科或本科的考试成绩复印件(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浙江警察学院考生在校成绩单毕业前已发给个人,如有遗失者于5月24日前到浙江警察学院综合楼15楼档案室办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须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去办理)。
   三、毕业生审定费50元/人。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登记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
   2、《毕业生登记申请表》的所有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并请认真核对计算机录入的考生信息和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成绩)等内容。
   3、毕业生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
   4、《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蓝)色钢笔填写。
   5、《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习简历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含参加自学考试。
   6、《毕业生登记表》中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200字左右。
   联系电话:87787150 、87787212 公安网665150 、668212
 
浙江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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