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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大纲: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四)

2018-09-04 09:40来源: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大纲: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四)
四、社会形态的划分和社会形态的更替与发展
  (一)社会形态的划分
 
  人类社会是一个内容丰富、结构复杂的巨系统。我们可以根据研究问题的不同需要,运用不同标准划分社会形态。最基本的划分法有两种,一种是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
 
  1、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
 
  经济社会形态是直接或间接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在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内,又有两种基本的划分方法:一种是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1)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是根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划分社会形态。人类历史上有五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依次占统治地位,因而人类历史就相应地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我们从五种社会形态划分的角度把经济社会形态定义为:经济社会形态是由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全部社会要素组成的完整的社会体系,是按照本身特有的规律运动、发展、变化着的活的社会有机体。
 
  (2)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马克思在1857-1858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往,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①在这里,马克思根据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三种依次更替的社会形态。这三种社会形态是分别由历史上存在的三种宏观的经济运行形式,即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决定的。因此,它们属于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也可以说以这三种宏观的经济运行形式为基础,形成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经济社会在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三种社会形态。这两个三种社会形态序列是内在统一的。人的依赖性社会即自然经济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即商品经济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即产品经济社会。所谓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就是指这两个序列的三大形态的划分法。
 
  (3)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的关系
 
  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都是马克思提出来的,它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侧面说明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共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二者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作用是互补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种划分法本质上是统一的。人的依赖性社会或自然经济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三种社会形态;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指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属于商品经济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则指的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既不能只讲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不讲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也不能用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否定或取代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2、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
 
  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都是直接或间接以生产关系性质为标准划分的,因而都属于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社会形态。这样划分开来的社会形态,我们把它称之为技术社会形态。换句话说,技术社会形态就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在石器时代,人们靠捕鱼、狩猎和采集为生,主要的产业是渔业和狩猎业,因而可以把这个时代称之为渔猎社会。在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农耕有了很大的发展,农业在产业结构中占了主导地位,因而可以称之为农业社会。在蒸汽时代和电气时代,机器大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工业在产业结构中占了主导地位,因而可以称之为工业社会。在电子时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在技术体系和产业结构中占了主导地位,因而可以称之为信息社会。这样,人类历史就有了一个技术社会形态序列:渔猎社会一农业社会一工业社会一信息社会。
 
  (二)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版序言中说:“我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①“社会经济形态”即经济社会形态。马克思这句话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或者说社会形态的演变也像自然界一样,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过程,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同时又应看到,人类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正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社会历史规律不是别的,就是人的活动的规律。那么,究竟如何说明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活动之间的关系呢?亦即如何把承认人的自觉活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承认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二者统一起来呢?列宁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又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②为什么呢?
 
  第一,因为每一代人在社会上开始生活时,所遇到的都是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开始其社会生活时,总是遇到并接受前人传给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遇到什么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既得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预先规定了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
 
  第二,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是,人们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所从事的社会活动将引起付‘么样的社会结果,自己是意识不到的。这是因为,这种社会结果是由各个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造成的。每一个个人和每一种社会力量在形成这种“合力”时都起了作用,但历史的发展却又不以任何个人和任何一种社会力量为转移。每一个个人和每一种社会力量都具有偶然性,但由这些个人和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合力”(即社会结果)却体现了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的“合力论”思想,最清楚、最令人信服地说明了为什么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而这种自觉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却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的水平,就是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发展中的唯物主义因果决定论,或称历史决定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决定论把物质决定意识这个一般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应用于研究人类社会历史,明确了社会历史领域里什么是物质的东西,什么是精神的东西,什么是客观的东西,什么是主观的东西,什么是本原的东西,什么是派生的东西,说明在社会历史领域里,也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客观的东西决定主观的东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从而建立起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三)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与选择性
 
  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是指历史决定论,社会历史发展的选择性是指主体选择的作用。承认历史决定论和承认主体选择的作用是一致的,人们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揭示,正是为探寻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选择活动开辟广阔的天地,使人的主体特性能得以更自由、更充分的发挥,从而能以日益合乎客观规律的活动,更加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由此可见,承认历史决定论和承认主体选择的作用是一致的、不矛盾的。
 
  首先,在历史决定论看来,纯粹的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中。在现实生活中,规律是非直接的,只是作为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而存在。恩格斯在谈到利润率和一般经济规律的本质时指出:“它们全都没任何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是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征。”例如价值决定价格的规律,并不是说价格在任何一个个别场合都与价值相一致,而是说通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总的平均数中,价格近似地符合价值。这样,人们在制定价格政策、规定商品价格上就有了选择的余地和可能。
 
  其次,在历史决定论看来,社会规律所揭示的社会过程之间的联系,不是单值对应的线性因果联系,即单义决定,而是多值的、或然的、非线性的因果联系,即或然决定。因此,社会规律给人的活动所提供的并不是一种唯一的现实可能性,而往往是提供一个由多种现实可能组成的可能性空间,这是由各种社会因素“交互作用”造成的。在这一可能性空间中,何种可能性成为现实,取决于人的自觉活动和主体选择。例如,在20世纪40多年代末,在中国进行两种前途和命运大决战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取得了胜利。
 
  再次,每一种可能性的实现,又会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即各种具体的模式和途径。人们对具体模式和途径的选择,可以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例如,我国在建国初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选择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后来由于这种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又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主体选择与客观规律的接近和符合,是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长期而艰难的探索过程,是人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入的过程,是人们不断发现真理和修正错误的过程。人们探索的时间越长,探索的范围越广,认识和实践的水平越高,人的选择与客观规律相符合的程度就越大。
 
  (四)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1、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
 
  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是指各国历史发展过程所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这种统一性表现在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以五种社会形态划分为例,社会形态发展的纵向统一性,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一般都应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社会形态发展的横向统一性,是指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即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产关系体系,大致相同的上层建筑。
2、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
  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是整齐划一、按照同一模式进行的,它仅仅指明各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发展过程的共同性质、一般规律、客观必然性,并不能概括它们各自历史发展的全部内容,不能反映它们各自历史的全部变化和全部细节,不能说明它们彼此之间的各种差别。因此,我们既要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又要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所谓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是指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上都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各国的历史可以说是千差万别的。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以奴隶社会为例,在西欧,社会分工程度比较高,商品生产和交换比较发达;在东方,社会分工的发展程度比较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够发达,属于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第二,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典型意义不同。例如,古希腊、罗马是奴隶制社会形态发展的典型,近代英、法两国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发展的典型,而中国则是封建社会形态发展的典型。
 
  第三,人类社会在由较低的社会形态向较高的社会形态转变时,不同国家和民族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特点。例如,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法国1789年的资产阶级大革命最为典型,反封建最为彻底;而德国和日本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主要是通过改良的办法,反封建不彻底,过渡不典型。又如,俄国的十月革命采取的是城市武装起义的道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采取的则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第四,有些国家和民族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在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超越某一个或某几个社会形态。例如美国跨越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社会形态,由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欧洲的日耳曼民族没有经过奴隶社会,从农村公社通过征服奴隶制的罗马帝国,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直接建立起封建社会;我国在建国初期,藏、彝等少数民族还处在奴隶制或农奴制社会形态,东北的鄂伦春族甚至还处在原始公社的部落所有制阶段,经过民主改革,他们超越了几个社会形态,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上述几种“超越”情况,就世界范围而言,不仅不违背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规律,反而是以这个规律的存在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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