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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教育专业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的通知

2013-06-10 14:15来源: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办
各位考生:
欢迎你来我校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必须凭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办理报到手续。
二、应广大考生要求,我校将举办考前辅导班,各考生可自愿参加。
三、考核内容:
1.音乐教育本科:(1)键盘、伴奏;(2)英语学分置换课程:形体舞蹈、器乐、合唱与指挥基础;(3)非音乐专业考生加试课程:声乐、钢琴、视唱练耳(包括视唱与笔试);(4)毕业论文。
2.音乐教育专科:(1)键盘与和声(一)、合唱与指挥基础、形体与舞蹈训练、声乐、钢琴、视唱练耳(包括视唱与笔试);(2)音乐专科教育实习。
3.关于《音乐专科毕业实习》的说明:实习由考生自行解决,实习结束后上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在职人员可以免实习,由所在单位的工作经历代替实习,但仍须填写实习鉴定表和免实习申请表。相关表格下载见浙江师范大学成教院网站,网址:自学考试-考试大纲栏目内查找相关内容。2013年9月15日前将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寄:浙师大音乐学院75号信箱舒群英老师收(请务必注明“音乐专科自考实习报告”字样),邮编321004。(装订顺序:毕业实习报告封面、实习报告正文、实习报告评审表、实习鉴定表)。
四、考核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和地点:7月22日13:30—16:00,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楼106教室。
2.辅导时间:7月23日上午8:00—11:30
3.考试时间:7月23日上午8:00—12:00
           视唱练耳科目统一笔试时间:7月23日下午1:00—2:00
4.专科教育实习报告写作、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统一辅导时间: 7月23日下午1:00——3:30,辅导与考试教室安排请看报到当天张贴的考生须知。
5.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具体安排见《音乐教育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考核收费:
考生交辅导费50元/门/人(除本科论文),考务费150元/门/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费200元/人、评审费350元/人;专科毕业实习评审费250元/人。缴费详情请参照《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实践环节考核银行缴费表》。
六、乘车路线:金华火车西站、汽车西站下车的考生,乘坐37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浙师大下车,汽车东站下车的考生,乘坐12路公交车到“北苑”下车,去对面换乘18路公交车或浙师大校车,到终点站浙师大下车。在汽车南站下车的考生,乘坐33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
 
联系电话:浙师大音乐学院     (0579) 82282398        联系人:舒老师
浙师大自考办      (0579)82282367        联系人:应老师
  实践环节考核缴费单.xls
                               浙江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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