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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实践性环节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6-10 14:28来源: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办
各位考生:
欢迎您来我校参加汉语言文学专业《秘书写作实践》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办理毕业实习(论文)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内(宁波地区除外)地区,考生凭缴费表到省内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费(缴费手续详见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实践环节考核银行缴费表)
二、考生必须凭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参加《秘书写作实践》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办理报到手续,凭发票领取实践性环节考核准考证。
三、应广大考生要求,我校将举办《秘书写作实践》考前辅导班和毕业论文写作辅导班,各考生可自愿参加。凭辅导听课证参加辅导。
四、《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论文》包括实习论文两部分。实习由考生自行解决,实习结束后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在职人员可以免实习,但须填写《免实习申请表》和《毕业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单位的工作经历代替实习。毕业论文撰写的格式要求、规范和相关表格,以及实践环节考核大纲见浙江师范大学成教院网站。(网址:自学考试栏目内查找相关内容)。
五、报到、辅导、考试时间:
1、《秘书写作实践》
报到:2013年5月 3日上午9:00~12:00。
辅导:2013年5月3 日晚上、4日上午、下午。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5月3日晚上 5月4日上午 5月4日下午
18:00---20:30 8:30---11:00 14:00---16:30
考试:2013年5月5日上午8:30——10:30。 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论文》
报到:2013年5月3日上午9:00~12:00。
辅导:2013年5月3日下午14:00——16:30进行论文写作集中辅导,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2013年9月1日前将论文寄: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教办收(请务必注明“汉语言文学专科自考论文”字样),邮编321004。(装订顺序:论文封面、论文评审表、实习鉴定表、论文正文)。毕业论文是综合检验自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各考生应认真对待,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请人代写或写成自考心得体会者,论文成绩都将作不合格论处。
六、考试费用:
《秘书写作实践》:考务费60元/人,辅导费150元/人。
《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实习论文》评审费250元/人,辅导费50元/人。
七、报到地点:金华市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一楼大厅(24幢教学楼)。
八、乘车线路:金华火车西站、汽车西站下车考生,乘坐37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汽车东站下车考生,乘坐12路公交车到“北苑”下车,去对面换乘18路公交车或浙江师大校车,到终点站下车。在汽车南站下车的考生,乘坐33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
联系电话:
浙师大人文学院成教办(0579)82298595   联系人:郭老师
浙师大自考办        (0579)82282367   联系人:应老师
实践环节考核缴费单.xls
 
浙江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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