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实践考核 >

【宁波大学】2017年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缴费通知

2017-03-14 18:59来源: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我校2017年高教自学考试实践环节培训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仅限于在浙江省各地(市)自考办已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或核实;
二、收费标准附后(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三、缴费形式
1.个人: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709弄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叶杰全大楼技能部洪露)。汇款时请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所考专业、科目及代码。
2.团体单位考生:以团体为单位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开户名:宁波大学 开户银行:农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大分理处 账号:39-116 0010 4000 0480),汇款时注明单位名称、所考专业,保留汇款凭证并及时与洪老师联系。
四、缴费时间:2017年3月23日到4月21日
五、具体实践课程的培训、考核地点安排在宁波大学市内公交501、367、390、371、541、31、地铁二号线可达),具体安排将公布在宁波大学继续教育网站上(网址:),请考生自行查阅,学院不作另行通知。
六、住宿:宁大宾馆(宁波大学东校门):86662800、86668700;台州宾馆(宁波市镇海庄市大道46号,宁大对面):86321222、86322688;宁波镇海嘉年华宾馆(镇海庄市大道77号,宁波大学正门):0574-86323000-8008。
敬请考生妥善安排,您若不能及时缴费、按时参加培训及考核,将作自动放弃处理,已缴费不参加培训及考核的考生亦不予退费。
七、需要办理集体缴费的单位,请于4月14日前与洪老师联系。

联系方式:洪老师 电话:0574-87605561
邮箱: 1420639081 @qq.com。
附件:
1.收费标准.doc
2.电子商务.xls
3.法律.xls
4.机电一体化.xls
5.机电一体化自学考试安排.doc
6.计算机及应用专业.xls
 
上一篇:【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自考实践缴费须知

下一篇:【浙江工商大学】关于2017年(上)高教自考实践环节培训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