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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4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3-08-07 15:45来源:湖州市教育考试网

一、有关说明
(一)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二)、“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和“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生分别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三级笔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
(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开展网上课件辅导和课程答疑,考生在课程学习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上网咨询(网址:www.zjks.netwww.zjzkb.edu.cn)。由我省新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四)、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其他资料内容如与文件不符,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少数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具体规定详见下表;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专   业 报    考    条    件
护理学 专、本 科 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有单位介绍信、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公安管理
本科
    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当地自考办不接纳个别报名。
三、教材预订
为确保教材供应,考生须在报名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ks.net)通过网上教材预订系统预订教材、大纲等学习媒体,预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10日。没有按上述时间预订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只能预订“公共课” 教材。
四、报名时间
2014年4月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5日——15日,具体报名办法2013年12月公布;报考有限制条件的个别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请先向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具体时间请与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然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向考试机构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自学考试实践课报考简章
 
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
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每年安排二次考核的学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等),在每年1月、7月报名;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其他每年安排一次考核的学校一般在每年1月报名。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
3、自考本科专业中加考课的实践环节考核由相应专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负责考核。
4、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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