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  今天是

【衢州】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5-11-20 10:45来源:衢州市教育考试院
各位考生: 
2015年(下)自考毕业生手续办理即将开始,市本级办理时间为11月24—26日(周二至周四)。各县(市、区)办理时间,请及时咨询当地自考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须交全部单科合格证原件(包括实验、实习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合格证)及转免考证明(外省转入考生,本省的课程门数专科不低于5门,本科不低于4门)。
成绩单遗失或实践(论文)成绩未下发的考生,只要在省教育考试网(www.zjzk.cn)能查到的,打印后加盖自考办公章,予以承认;在毕业办理期间不办理免考手续。 
2、须交所有新老准考证原件(包括省内其他地市的)。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顶替的需交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证书全国均可使用,但外省的需经全国网站查询核实,查询网址:)
   2014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以外的非学历证书,不再认定学分。
3、需交本人现身份证复印件(与填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相同)。 
4、办护理专科毕业的须交护理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 
5、办本科毕业的须另交:①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当地自考办审核后归还; ② 专科毕业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人事部门印章或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印章方可有效);③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在库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少至2016年1月31日。没有注册的则必须提交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6、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可从衢州教育网(www.qzedu.net)招生考试栏目自行下载。 
7、办理申请毕业材料的同时,要求本人前来数码摄像(做毕业证书用),并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做文字存档)。 
8、电脑录入后,《毕业鉴定表》交由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无工作的交由户口所在街道)签署单位鉴定,在11月26日前务必交回自考办。 考虑到部分外地考生来回奔波的不便,可用A4纸下载打印附件中的《毕业鉴定表》,经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及个人鉴定(并加盖公章)后,录入时交考办打印。鉴定表必须使用水笔、签字笔填写。 
9、交毕业审核费50元 。 
10、办理地点:市教育考试院四楼(荷花中路129号),电话:3071319。 
11、申请毕业的时候,请考生仔细查阅考生必读或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表,确定按哪个计划毕业。大选修中的公共政治课必须使用现有计划的,老的公共课不能顶替过来,但可以作为选修课使用。大选修计划不实行区间学分制,所有课程都必须达到60分以上。

烦请考生相互转告,密切配合,全市汇总后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接纳。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UpLoad/file/20151119/20151119135555_5233.doc     
     2\毕业鉴定表/UpLoad/file/20151119/20151119135607_8510.doc
     3\前置学历认证方法说明/UpLoad/file/20151119/20151119135620_8437.doc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5.11.19
上一篇:【衢州】关于2015年10月自考(含教师心理健康考试)成绩发布的通知

下一篇:【常山】关于办理2015年(下)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