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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通知

2015-11-17 17:09来源: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1、自学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计划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含实践考核成绩)后请进入省考试院网站自考查询中心()在“学历考试”栏目处下载本人“自学考试成绩档案”中的全部成绩,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附件中),一并上交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鹿城区(0301)毕业办理时间为11月23日至24日,各县办理申请毕业的时间请咨询当地自考办。从2014年起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县自学考试相关工作归到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所有自学考试准考证(浙江省可使用的);

(3)打印的本人“自学考试成绩档案”中的全部成绩;

(4)所有的单科合格证;

(5)有转免考的需携带免考证明和转入证明;

(5)须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合格后方能毕业者均携带证件原件。

(6)申请本科段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前置学历专科学籍卡。(或毕业生学籍卡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该材料复自×××同志档案”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专科学籍卡”:考生前往自己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人才市场或学校)打印专科在校所有学期的各科成绩,需盖公章。前置学历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申请自考本科毕业需携带前置学历自考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本科段毕业生须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下图备案表样张),并将有效期延期至2016年1月31日以后。如在学信网无法查询到考生前置学历信息,则需上交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办法参考我院网站通知()。

  3、外省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但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市、县、区办理地址为:

    鹿城区(0301):温州市市府路490号,联系电话:88638063(11月23- 24日办理毕业)

    永嘉县(0324):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35号,联系电话:67223316 (11月24日 办理毕业)

    平阳县(0326):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联系电话:58102957

    苍南县(0327):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2—6号,联系电话:64750591

    文成县(0328):文成县大峃镇报告所巷12号,联系电话:67861229

    泰顺县(0329):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27号,联系电话:67582741

    瑞安市(0381):瑞安市安阳新区安阳南路(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65806793

    乐清市(0382):乐清市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联系电话:61526973  (11月23日 办理毕业)

 

 附件下载: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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