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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办理通知

2014-02-19 19:36来源: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自考部
办理课程免考的程序
1、课程免考的条件:
(1)凡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及大学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2)考生参加自学考试,课程合格八门以后。
2、免考的课程:
(1)考生在大学期间学过的公共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一)、物理(工)、大学语文、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和要求相同的课程(要求相同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
(3)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6)英语课程的免考:A、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大学两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B、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含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达标成绩);大学三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C、少数本科专业仍要求35周岁(含)以上的考生才能免考英语(二),但须在本科段的专业课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该课程在专科专业中出现过的不能选考),有关的专业详见《考生必读》。
办理免考的时间和必备材料:
(1)时间:3月4、5日;地点:宁波大学成教学院301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0574——87220098
(2)考生需要交 “免考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成绩总册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或原毕业学校教务处的印章,如有多页的要盖骑缝章)、自考八门课程合格证书原件。
(3)领取免考材料的时间:5月上旬左右。地点:宁波大学成教学院301办公室(具体见网站通知)
 注意:若没有在3月4、5日完成免考申请的考生,可在3月6、7日到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开明街89号)办理
 
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自考部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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