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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17年上半年办理自学考试免考手续的通告

2017-02-17 19:35来源:丽水教育网

一、免考条件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5.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课。例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公共英语”等课程。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课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4729大学语文;00020高等数学(一);00420物理;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
7.“名称和要求相同课程”是指高等学校毕业生其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数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要求。
8.自考生须取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能办理免考手续。

二、免考手续上交材料:
1.毕业证书正本、复印件;
2.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交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到2017年5月30日);
4.自考通过8门课的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三、免考手续回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查询—自考—自学考试查询中心—自学考试成绩档案—免考审批通过后该免考课程成绩显示“免”。

四、免考手续办理时间:2017年3月1日—3日三天 。

县(市、区)

办理时间

考试管理机构地点

咨询电话

丽水市本级

3月1日-3日

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囿山路12号三楼)

2132164

莲都区

3月1日

莲都区教育局招考中心(天宁街和开发路交叉口, 天宁小学东北边,公交车: 10路在残联站下车、13路在弄和村站下车)

2131471

 

遂昌县

3月1日-3日

遂昌县教育局招考中心

8129128

缙云县

3月1日-3日

缙云县教育局招考中心

3131152

松阳县

3月1日-3日

松阳县教育局招考办

8063514

庆元县

3月1日-3日

庆元县教育局招考办

6121755

青田县

3月1日-3日

青田县教育局招考办

6820487

龙泉市

3月1日-3日

龙泉市教育局招考中心

7128042

云和县

3月1日-3日

云和镇城北路1号(招考办)

5122834

景宁县

3月1日

景宁县教育局招考办

50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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