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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本级关于办理2017年上半年自考免考手续的通告

2017-02-22 19:27来源:衢州市教育考试院
一、办理时间:2017年2月28—3月1日两天
二、地点:西区九华北大道88号(衢州中专西门)市教育考试院3楼301室。
三、免考条件: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课程。 具体课程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729大学语文;00020高等数学(一);00420物理;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英语”需三个学期以上合格成绩)。
      须在取得本专业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能办理免考手续。且要求免考课程名称必须相同。
四、免考手续上交材料:
1、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上查询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6月30日)。
3、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自2016年起,自考免考办理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初、9月初,转考办理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初、7月初(与自考报名同时)。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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