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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第二章

2018-08-02 10:30来源:浙江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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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本章引言:

  认识是人类的一种求知活动,认识论就是把人类认识活动作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人类的认识既包括求知的过程。也包括求知的结果,即知识。从古到今,存在着各式各样关于认识的理论,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和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发展史上的革命变革,它不仅科学地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及其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在实践的基础上,把辩证法与认识论统一起来,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克服了旧唯物论认识论的直观性、机械性和形而上

  学性,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认识论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一节 认识的产生及本质

  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列宁

  自从地球上出现人,便有了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改变外部世界,一是人认识外部世界。人的认识活动与人的存在一样长久。尽管如此,但对于什么是认识,认识是怎样产生的,什么是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对于这些问题并不是轻易就能给出一个统一的、明确的答案。千百年来,各家各派的哲学家们对此做了不间断的探索,然而并未使这个问题获得真正的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基础,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确地揭示了认识产生的客观过程,论述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性作用,分析了认识的主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一、认识的产生

  认识是指人所特有的一种能力和活动。同人是怎样产生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一样,作为人所特有的认识能力的产生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1、认识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认识是在劳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是人同外部世界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随着人的劳动实践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劳动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从人类产生起一直到现在都是如此。正如人类自身产生、成长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一样,认识的产生和发展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正像个人的成长史再现着整个人类的成长史一样,个人的认识史也再现着整个人类的认识史。

  意识的起源和认识的起源是一致的。人的认识与人的意识是分不开的。意识是人特有的心理现象,包括人对外部世界的意识和对自我的意识。认识和意识虽然不完全相同,但由于认识和意识本质上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所以意识与认识是相通的,在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意识和认识同等看待,意识的起源就是认识的起源。人的意识是人在劳动实践中产生的,意识的产生经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人的认识也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意识的产生时指出:“意识起初只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人的认识也是如此。原始的人的认识是认识的初始阶段,是从对周围环境中的具体事物的认识开始的,他们只有对具体事物直接的感知,而没有形成对事物一般性质的抽象的认识。如在澳大利亚南部的一个岛上,居住着处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塔斯马尼亚人,他们没有热、圆、硬这样表示事物一般性质的词?表示事物的热,就说“像太阳一样”;表示事物的圆,就说“像月亮一样”;表示事物的硬,就说“像石头一样”①在认识的初始阶段体现了认识的具体性和直接性。远古的人类还没有对自我的认识,因而也就没有自我意识。

  个人思维的发展过程再现着整个人类思维的发展史。通过对儿童的心理、语言和思维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人类认识的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及过程。恩格斯曾指出:“在思维的历史中,一个概念或概念关系(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实体和偶体)的发展同它们在个别辩证论者头脑中的发展的关系,正像一个有机体在古生物学中的发展同它在胚胎学中的发展的关系一样(或者不如说在历史中和在个别胚胎中)。这种情形是黑格尔在论述概念时首先揭示出来的。”②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通过对儿童心理和思维过程的考察,研究了认识的发生。他的“发生认识论”对于我们研究认识的发生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2、认识论和本体论

  意识或认识是作为主体的人同作为客体的外部世界的关系。本书第一章已经讲过,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有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关于世界的本质或本原问题,哲学上把研究这方面问题的理论叫作本体论,它回答的是思维和存在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也就是世界的本质或本原是精神还是物质的问题;第二方面研究的是思维能不能认识、能不能完全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一 般将它称为认识论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的,这就是说,本体论和认识论是不可分的,既不存在独立于本体沦之外的认识论,也不存在独立于认识论之外的本体论。在整个哲学中,本体论对哲学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决定性意义,对于认识论也是如此。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就有什么样的认识论。唯心主义哲学主张意识第一性,认为世界的本质或本原是精神,决定它必然把人的认识仅仅限制在精神的范围内。主观唯心主义把主体的感受当作认识的唯一对象,认为认识只是人的一种内心体验或者精神的作用,不与外部世界发生任何关系;客观唯心主义把认识看作是对客观精神及其产物的认识。例如,中国明代的王守仁,是一位具有代表性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他认为“天下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一切知识的根源是“良知”,而“良知”为人心中所固有。他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阳明全书,传习录》中)这样的本体论决定他的认识论必然主张“要实见此道,须从自己心上体认,不假外求始得”(《阳明全书,传习录》上)宋朝的朱熹(1130-1200)是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著名代表,他提出“理”是万物的根本,“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朱子语类》卷一)认为在天地万物之前,就有一个“理”存在了。在认识论上,朱熹把认识说成是“得于天之所斌,而非人之所能为也。”(《朱子语类》卷四十九)与唯心主义哲学相反,唯物主义哲学则认为存在第一性,世界的本质或本原是物质,这种世界观决定它把人的认识看作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如北宋哲学家张载(1020一1077)认为物质性的“气”是万物的本原,“形聚为物,形溃反原”。在认识论上,他主张“感亦须待有物,有物则有感,无物则何所感!”(《张载集》张子语录上)就是说,人的感知是由外物作用所引起的,如果没有外部事物的存在,也就没有人的认识。

  总之,哲学本体论是一切哲学的根基,它制约着哲学的认识论。当然,本体论也不能脱离认识论而存在,它需要通过具体的认识论观点表现出来。

  3、认识和认识论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并不注意认识和认识论之间有什么区别。但仔细考究起来,它们不是完全等同的。在哲学上,对认识和认识论进行了区分。就唯物主义哲学而言,认识是指人的认识器官——人脑对外部世界的反映;而认识论的对象是人类认识,它的任务是揭示人类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认识论是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关于认识的理论,是对认识的反思和研究。自从地球上出现了人,便有了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但人们对认识的研究,在社会和人的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才有可能。所以,是认识在先,对认识的研究在后。是先有认识及其发展,然后才有认识论。认识发展史同人类发展史、生产发展史、社会发展史一样长久;而认识论只是认识发展到一定水平才产生的。认识是人脑对外部世界的反映,是人的意识同外部世界的一种关系;认识论是以认识为研究对象,是对认识过程和结果的再认识和反思,通过这种研究,揭示认识的本质、产生和发展规律。

  认识与认识论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认识论既然以认识为研究对象,它就离不开认识,就不能脱离认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就离不开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正是这个缘故,在哲学上。我们把认识论所要回答的问题归结为人的思维能不能反映、能不能正确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的回答,在哲学史上形成了不同的认识论派别,主要有唯物论的反映论、唯心论的先验论以及可知沦和不可知论。这些派别或者是由于唯心主义的局限,或者是由于历史的局限,都未能真正科学地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

  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实现了认识论的革命变革,第一次彻底地、科学地、辩证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真正科学的认识论,实践性是这种认识论的最显著的特点。

  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唯心主义哲学从精神出发去考察人的认识问题,虽然积累了不少思想资料,但由于出发点的错误,终究不能正确揭示认识的本质和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唯物论,由于不了解实践的科学含义,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因此也未能真正揭示认识的本质和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引入到认识论中来,克服了以往唯物论在认识论上的局限性,认为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从而引起了认识论的革命。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如何理解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这与认识在实践中发生是一致的。实践是沟通主体和客体的桥梁,认识作为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只有在主体和客体相互接触、相互怍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而能使主体和客体相互接触、相互作用的唯一途径就是实践。外部的客观世界是人认识的对象,但是没有人的实践,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是不会自动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来的,只有通过实践,客观事物才会成为认识的对象,才会有对它的反映。毛泽东指出:“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这是任何人实际上走着的认识路程。”①如果没有实践这个桥梁,主体就无法达到客体,认识也就不会发生。

  人的认识能力和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都只能来源于实践。人们在实践中不仅锻炼了体力,而且锻炼了思维的能力,使人的智力不断提高。随着实践的深入和扩展,人们获得的知识也不断丰富。实践是人的才能和知识的唯一源泉。一个生下来就完全与实践隔绝的人,既不可能有什么知识,也不可能有什么才能。唯心主义哲学主张有“生而知之者”,散布“天赋的才能”、“天生的心灵禀赋”等,都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谎言。我们并不否认人与人之间在智力上的差别,现实中,人在生理上的确有差别,如有的人比一般人反映快,接受能力强,比较聪明。但聪明本身还不是知识,就能力而言也只是一种潜能,它只是为人们接受知识和增长才干提供了条件,要将这种条件变为真正的知识和才能,还必须经过实践。我们也不否认有杰出的天才人物,但他们的聪明才智归根到底是从社会实践中得来的,思想家的远见卓识,科学家的伟大发现,都离不开社会实践。脱离社会实践,不论何人,都将一事无成。大发明家爱迪生说得好:“什么是天才?天才就是一份灵感加九十九份血汗。”所谓“血汗”就是不辞辛苦地奋斗,也就是勤于实践。

  强调实践是认识和知识的唯一源泉,并不否认可以从他人和书本获得知识。应当承认,由于个人的生命和能力的限制,不可能事事都亲身实践,人的绝大部分知识和能力都是从书本和他人那里学来的。所以我们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但必须明白,书本上的、“也人的知识,对我说来是间接的,在他人、在第一次获得这种知识的人那里,仍然是直接的,即仍然是从实践中得来的。昕以,我们既要重视向他人、向书本学习,但尤其要重视向实践学习。著名诗人陆游曾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很有道理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而且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需要、新的研究课题,推动认识的发展。社会生生不息,不停地发展变化着。社会实践不断开拓新领域,涌现出新的问题、新的需要,正是这些新的问题和新的需要,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天文学最初是适应古代畜牧业和农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近代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质学等,都是适应近代工业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是在现代科技实践发展的推动下而产生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第二,社会实践为认识不断提供新的经验和新的观察、研究的物质手段。首先实践为人们认识新领域、解决新问题提供经验,既包括继承前人的实践经验,又包括当代人的实践经验。其次,实践还为人们认识新领域、解决新问题提供新的物质手段。例如:没有射电望远镜,人们不可能观察到距离地球200亿光年的星系;没有高能加速器和粒子对撞机,人们不可能深入到原子核内部认识微观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运动规律。正是这些新的物质手段,强化、延伸了人的认识器官,给了现代人的认识以巨大推动力,使得现代人的认识获得了空前的进步和发展,不断达到新的广度和深度。

  第三,社会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社会实践的发展推动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恩格斯指出:“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①人们在实践中,不仅改造客观世界,而且也改造着自身的认识能力。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一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思想材料和经验,另一方面,也不断地接触新开拓的领域,遇到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和矛盾。正是这两个方面,培养和锻炼着人的思维能力,使人的思维越来越发达,越来越敏捷,不仅能够灵活地运用概念去把握事物及其本质,而

  且能通过思维把握本质之间的联系和关系,从而达到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人们从实践中获得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否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证明,唯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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