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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公司法》试题复习(十四)

2018-12-06 14:02来源:浙江自考网

综合题

1.A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①根据经理丙的提议解聘财务负责人甲;

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乙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2)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度税后利润3000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决法公积金累积额为2600万元。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只提取法定公益金100万元。

(3)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丁;丙还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业务同类的业务活动,从中获得利润2万元。

(4)公司以“财政部门无权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检查”为由,拒绝市财政局的检查。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答:第一项决议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因为董事会有权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第二项决议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因为股东会才有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答:符合;因为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丁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答:不符合,因为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经理丙能否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业务同类的营业活动?丙从该公司营业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答:不能,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即丙从中获得利润2万元应当归A公司所有。

(5)A公司拒绝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检查的理由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为什么?

答:不符合,因为公司有义务接受财政部门的会计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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