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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复习(十六)

2018-12-12 10:17来源:浙江自考网

第十九章  清末礼法两派在法律思想上的斗争(P408)

一、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思想(P414)

1、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

2、“平恕”为审断之本

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沈家本认为“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如果得到一个好的执法的人,法律就会得到严格实践。就如何得其人,沈家本提出了三点主张:国家所有官吏皆宜知法;司法官吏必须具有专门学识;设置律学博学,教授法学。为了培养法学专门人才,就应设置培养法学人才的专门学校

4、法学盛衰说。沈家本十分重视法理学研究和宣传,专门撰写了《法学盛衰说》,剖析中国法理学不发达的原因。其内容主要有:

(1)沈家本强调法理学对立法、司法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只有明法,才可执法,才能“刑罚中”。立法也要明法理,要符合法理学的原则

(2)沈家本严厉的批判了不重视法理的现象,指出当时轻视法律和法学是错误的。正是在这种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下,人们轻视法律和法学,从而导致法学日衰,每况愈下

(3)沈家本对于中国法学盛衰的原因,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法学之盛衰,同政治息息相关。沈家本根据自己渊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明确指出了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政治决定法律,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法盛而政不一定盛,法衰而政必衰

沈家本关于法律与政治息息相关的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提示法学盛衰的原因。总的来说,处于清末的沈家本的法律思想的主流是民主的、科学的,特别是具有近代资产阶级学者的进步思想

二、沈家本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

三、“中外通行,有裨治理”是清末修律的指导方针。1902年,慈禧下诏变法修律:“现在通商变涉,事益繁多,着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四、清末礼法之争中礼教派、法理派的主要观点

1、礼教派的主要观点:(1)反对酌减死刑,反对对旧律例做全面修改,认为修律的立法宗旨是纲常名教;(2)肯定传统的封建法制原则,否定了新刑律中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3)反对《新刑律草案》;(4)反对用国家主义来取代家族主义;

2、法理派的主要观点:(1)“旧律之宜变通者”有五个方面,即更定刑名、酌减死罪、死刑惟一、删除比附、惩治教育。并对旧律例做了全面的修改;(2)立法宗旨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理论;(3)制定新律,要以国家主义为主,体现宪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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