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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串讲(二十五 )

2018-12-18 10:14来源:浙江自考网

第十七章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由浙江自考学习网整理,供自考学生参考学习。更多自考复习内容可以帮考生掌握重点。以便更好学习。浙江自考中国法制史课程在本科2030106
法律专业中。
第十七章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自考复习  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单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单选]新民主主义宪政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司法独立主张的宪法性文件是《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单选]《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

[名词解释]“三三制”原则:即在政治上,在政权人员的构成比例上实行三三制,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代表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非党的左派进步人士、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士绅的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简答]简述《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基本内容。

(1)规定了华北人民政府的基本任务:继续进攻敌人,为解放全华北而奋斗,并继续以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前线,夺取全国的胜利;有计划、有步骤地举行各种经济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建设民主政治,培养干部,吸引各种人才参加建设,以奠定新中国的基础。

(2)规定了各项基本方针和政策。

其一,在政治方面,自上而下地建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各级人民政府。提高行政效力,加强行政能力。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

其二,在经济方面,恢复和发展生产,实行土地改革,确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工商业。

其三,在军事方面,继续消灭华北地区的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军事力量,继续动员华北地区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前线。

其四,在文化教育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建立广泛的文化教育统一战线。

(3)规定了新解放区和新解放城市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敌方人员及普通人民区别对待,除主要战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一般不予逮捕;对城市中的财产进行区别处理,除敌方公共财产、四大家庭、主要战犯和官僚资本一律没收之外,其他财产一律加以保护。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颁布,不仅使华北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有了法律依据,还为新中国的成立在制度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论述]试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制定: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基本内容:

(1)确定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和任务。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民、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至于苏维埃政权的基本任务是“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达到“消灭一切剥削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同中农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的目的。

(2)规定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形式。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幕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国家政权组织实行“议行合一”。

(3)规定工农民众的各项基本权利。大纲规定凡在苏维埃政权区域内的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均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公民依法享有如下民主权利:参政权;平等权;参军权;民主自由权,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信教的自由权;婚姻的自由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

(4)规定经济、民族和外交政策。大纲规定经济上以消灭封建剥削和彻底改善农民的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同时消灭一切苛捐杂税;保障工农利益;承认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拥有完全自决权,苏维埃政权帮助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压迫和统治;外交上宣告同全世界无产阶级与被压迫民族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同苏联建立巩固的同盟。

历史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根本大法,同时也是一部具有宣示性的政治纲领,它肯定了劳动人民取得的胜利成果,又为人民指明了进一步斗争的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但由于受王明“左”倾思想的影响,大纲也存在着一些错误和不足。

第二节  自考复习  人民民主政权的民商事法制

[单选]确定“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原则的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单选]革命根据地时期,在《婚姻法》中首次提出“男女平等”原则的是《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

[单选]在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土地立法中,最具影响和代表性的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单选]首先作出保护军婚规定的婚姻法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单选]《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专门审理违抗、破坏土地改革案件的机构是人民法庭。
以上为第十七章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与第二节的自考复习内容,更多自考内容请自考生关注浙江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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