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串讲,帮助更多自考生在复习自考教材内容,以方便自考生复习。
一、 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法律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此外,注意郑国铸刑书;竹刑。
二、 封建社会的主要法律
(一)战国时期-《法经》掌握其作者、篇目、意义,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最系统的封建法典。
(二)秦朝-《睡虎地秦墓竹简》
(三)汉朝-约法三章的原始意义;
九章律;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 主要是分裂割据的时期,但法制建树较大
1.魏律 注意改具律为刑名
2.晋律 又称泰始律,分刑名为刑名和法例两篇。
3.南朝法律 沿用晋律
4.北朝律
5.麟趾格 改科为格
6.大统式 提高式的地位
7.北齐律 定律12篇,影响深远;合刑名、法例为名例律;规定重罪十条;规范刑罚。
注意从战国法经的具法;战国秦以及秦汉的具律;到曹魏时改为刑名;到晋律中分为刑名和法例两篇;北齐律又合为名例律的发展过程。
8.北周律 建树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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