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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2014-05-07 19:40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县(市、区)自考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各主考学校:
        现将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周知考生,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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