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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自学考试丽水全市首次集中设立一个考点

2016-10-17 17:09来源:丽水教育

2016年10月自学考试将在10月22、23日进行,本次考试我市共有1311人报考了2095科次。本次考试全市首次合并集中仅设一个考点,考点设在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莲都区括苍路北端),各县(市、区)不再设考点,请考生特别关注考试有关事项。

1.领取考试通知单时间:10月19日—21日,

2.领取地点:各县(市)报名点(第一次报名考试的同时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10月22日、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考试地点:丽水市高级职业中学(莲都区括苍路北端)

 

温馨提示:

根据新的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不得进入考场,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所有科目的答案均做在答题纸上,否则无效。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附:

一、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三、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四、考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七、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并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九、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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