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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一)

    2021-09-17 09:16:37    来源: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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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浙江省自学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一),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一)
     

      论理解释: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体系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比较解释:指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借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通常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文理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以上便是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一)的全部介绍  ,还想了解更多自考信息的朋友,浙江省自学考试网将持续为您推送2021年浙江自考复习备考、考试资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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