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浙江自考网!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教育考试院www.zjzs.net为准。

自考热线:  0571-87097538

距2024年10月自学考试183

距2024年10月自学考试183

考生服务:

  • 就业大厅|
  • 考试安排|
  • 所在位置:浙江自考网 > 浙江自考政策公告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证书颁发事宜说明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证书颁发事宜说明

    2018-05-16 11:41:00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学习平台 +问答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证书颁发事宜说明

     

    根据全国考委和我省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停考、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文件精神,考虑部分考生实际情况,现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证书颁发事宜说明如下:

    考生申请毕业的专业停考,在文件规定的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时间前,考生已在外省取得申请毕业专业所缺课程的合格成绩,但因办理成绩跨省转移而未能在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时间前的最后一次毕业申请登记前转入我省,同时又符合毕业申请登记的其他条件要求,允许其毕业申请顺延;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同步顺延;顺延颁发类毕业证书情况在毕业生花名册上标注说明。

    考生申请毕业专业为全国考委发文停考并明确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专业不能顺延。我省发文规定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停考专业(不含全国考委发文停考、全国统一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专业),在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当年内顺延,如2018年起不能颁发毕业证书的停考专业,只能在2018年内顺延,以此类推;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例如:申请毕业的停考专业(不含全国考委发文停考、全国统一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专业)2018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考生在2017年下半年毕业申请登记前,已在外省取得该专业所缺课程的合格成绩,其他符合专业申请毕业条件要求,2018年3月或9月办理了成绩跨省转移转入我省,可在2018年3月或9月后的毕业申请登记时办理毕业申请登记,2019年不再受理毕业申请登记。

     

     

    2018年5月16日

    上一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浙江省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