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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下半年浙江宁波自考毕业申请办理公告

    2023-12-08 14:12:20    来源: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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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公告

      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合并申请。

      3.12月11日8:30-12月14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4.12月11日8:30-12月15日16:30,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5.请考生仔细阅读《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2月21-22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1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请自行联系准考证属地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逾期不再受理。请注意:准考证属地为宁海县(准考证号前4位为0226)的考生,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2月18-19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等)及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申请提交后考生状态为“待审核”。

      3.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状态变为“初审通过”。

      4.提交材料后,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12月22日16:15之前(宁海县为12月19日16:15之前)交回准考证属地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逾期未交,考生状态将变为“初审未通过”。

      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上需填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及签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

      4.毕业生登记表背面“个人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200 字左右;“个人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

      5.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50 字左右,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6.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7.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填写内容严禁涂改,请考生打好草稿后,认真誊写。

      温馨提示

      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202312)》 ,用普通标准A4白纸(70克A4打印纸)黑白打印,切勿改变原有格式及大小,打印前请先查看打印的“更多设置”,其中的“页眉和页脚”切勿勾选。。按“重点提醒”中的要求填写“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盖章,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备用纸张需为原件,复印无效。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必需重新填写并盖章。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准考证首四位 属地 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0201 市辖区 12月21-22日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开明街89号一楼接待室

    0574-87320594

    0574-87732721

    0206 北仑区 12月21-22日 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幢415室教育局高招自考办公室 0574-89383988
    0211 镇海区 12月21-22日 镇海隧道北路555号镇海电大 0574-86371177
    0225 象山县 12月21-22日 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象山电大)南边行政楼2楼218室 0574-65723657
    0226 宁海县 12月18-19日 宁海县跃龙街道柔石北路27号 0574-65560354
    0227 鄞州区 12月21-22日 宁波市鄞州区贸城西路666号(西大门)钟公庙小学内

    0574-88121127

    0574-88121128

    0281 余姚市 12月21-22日 余姚世南东路58号306室 0574-62719483
    0282 慈溪市 12月21-22日 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慈溪教育考试中心307室 0574-63919087
    0283 奉化区 12月21-22日 奉化区桥西岸路128号-3教育局205室 0574-88518309
     

      三、收费标准

      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人,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支付宝、微信均可使用)。

      附件下载:

      《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

      《毕业生登记表背面(202312)》

      文章来源: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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