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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二)

    2021-09-17 09:36:51    来源: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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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选择自考的人也越来越多。为方便大家了解浙江自考信息,今天本站给大家带来“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二)”,有需要的朋友不妨阅读本文了解一下。

    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二)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讨论的是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空间效力)以及在什么时间内适用(时间效力)。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

      隔隙犯与非隔隙犯:隔隙犯是指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的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非隔隙犯是指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合间隔的犯罪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的、体现国家根据刑法对该行为人否定性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标准。

      以上便是浙江自考法律刑法学考点整理(二)的全部介绍  ,还想了解更多自考信息的朋友,浙江省自学考试网将持续为您推送2021年浙江自考复习备考、考试资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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